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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高效液相色譜儀使用管理,保證儀器設備正常運轉,提高儀器利用效率,特製訂本規定。
一、本儀器實行專人管理,使用者應在儀器管理人員知情許可的情況下使用。
二、高效液相色譜儀屬於精密分析儀器,應由儀器管理人員對相關老師進行培訓,培訓合格以後,方能操作儀器。在操作過程中要嚴格按照HPLC操作規程進
行,不可隨意更改或省略。由於操作不當引起的儀器故障,由操作人員全權負責。
三、本儀器實行“設備共享”原則,麵向全院各所、中心實驗室的老師和學生服務。為確保儀器正常、高效運行,在使用之前,請實驗老師提前向儀器管理人
員提出申請,且說明樣品信息,包括樣品的來源、純度、溶劑、流動相pH值、物理常數以及相關參考文獻,以便確認是否適用於本色譜係統。特殊情況
下,應由申請人提供相關色譜柱及溶劑。在以上信息確定的情況下,由管理人員協調安排時間進行實驗。
四、嚴格做好記錄。由於本儀器屬於高檔精密儀器,使用人員比較多,為了明確責任,請每位使用儀器的老師,每次使用之前和之後要做好儀器使用登記。
實驗前後都要用專用的標準樣品和試劑對儀器狀態進行驗證。包括基線水平、噪音水平、色譜柱理論塔板數以及重複性(n=3)。以上參數要求真實準確
的記錄在案。除此之外,還應登記實驗時間、樣品名稱、流動相使用情況等。
五、每次實驗結束後,都應由實驗老師負責確保實驗室衛生清潔、儀器試劑歸位、水電門窗關閉,由管理人員檢查後方能離開。
六、凡是有毒性或易燃性的垃圾和廢棄物,均應進行特別處理,以防有火災隱患或損害人體健康。
2019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