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農業生物基因研究中心 > 中心概況 > 內設機構 > 華南創新中心公共實驗室 > 專題專欄 > 中心規章製度
為加強標準品試劑的安全管理和實驗,保障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安全開展,製定本實驗室標準品管理製度。
1. 本實驗室標準品由專人負責管理。登記入庫信息,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分子式、分子量等信息。
2. 標準品的貯存,不同的標準品根據其理化性質、貯存要求的不同選擇適宜的貯存條件。
3. 標準品的發放。
3.1 管理人員負責發放。
3.1.1 領用人員填寫領用記錄:內容包括標準品中文名稱、英文名稱、分子式、分子量、使用量、使用用途等信息。
3.1.2 管理人員檢查即將發放的標準品與領用記錄登記品種的一致性,無誤後發放。
3.2 標準品的剩餘退庫: 使用剩餘的標準品需密封好,退回給管理員,管理員按照標準品的儲存要求進行保存,並登記退庫保存信息。
4. 標準品的報廢處理,當標準品失效和各種原因導致試劑變質或不能達到使用要求時,管理員應登記報廢標準品信息,請專門收廢液的公司回收,防止流入實驗室以外途徑。
5. 任何人在使用標準品時不得人為浪費,如經發現,將取消標準品領用資格。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