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 |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申報2025~2026年度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設項目的通知
粵科函實字〔2025〕741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科技創新基礎能力建設,推動我省科技資源整合共享與高效利用,服務科技創新戰略落實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2025~2026年度計劃建設一批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科學數據中心和國家科學數據中心在粵分中心,開展專項科學考察,持續支持大型科研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科技文獻共享平台、科學數據服務管理中心等公益性科技服務平台,推動省實驗室概念驗證中心建設、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方式
由符合申報條件、具備完成能力的單位按照指南要求進行申報,經過推薦、形審、評審等程序擇優產生立項項目。除省實驗室概念驗證中心專題采取線下報送材料方式申報,其它專題均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網址:http://pro.gdstc.gd.gov.cn)”申報。
二、申報要求
(一)項目內容須符合國家和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關要求,項目領域應屬國家和省鼓勵發展的科技領域。其中科技期刊項目內容必須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出版導向、價值取向,聚焦國家、廣東省重大戰略需求,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主戰場。
(二)申報單位主要為廣東省內注冊的科技創新主體,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及其它機構。其中科技期刊項申報單位主要為廣東省內各科技期刊主管主辦、出版單位。
(三)項目研究內容應包含指南每項建設內容中的全部或其中重要部分;提交的項目資料須真實可信,不誇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並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項目一經立項,將根據申報書內容轉化生成合同書,無充分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負責人或申報單位原則上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形式審查:
1.在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
2.同一項目通過變換課題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申報的;
3.項目主要內容已由該單位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申報並已獲得省科技計劃立項的;
4.省內單位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5.科技期刊在2022、2023、2024年度年度核驗中未通過或緩驗的,以及編校質量抽查中被判定為不合格的。
(五)申報單位應認真做好項目經費預算,原則上應按申報指南指定數額申報(詳見附件1、2)。
(六)省實驗室概念驗證中心專題的申報,需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依托廣東省實驗室試點建設概念驗證中心方案〉的通知》(粵科實字〔2024〕155號)要求完成《廣東省實驗室概念驗證中心申報表》和《廣東省實驗室概念驗證中心建設方案》(詳見附件3),經所在地科技局審核蓋章後,於2025年6月3日前將上述材料的書麵文件一式7份報送至廣東省科技廳一樓綜合業務辦理大廳。
三、有關事項
(一)申報項目以質量優先為基本原則。各專題所受理項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可整體不予立項。
(二)采用項目庫管理方式。符合項目組織要求的申報項目納入項目庫,按年度財政科技預算分批出庫支持,當年未能出庫的項目,可在下一年預算安排予以支持。
(三)申報時間。申報單位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5年5月9日9:00至2025年5月29日17:0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3日17:00。
四、聯係方式
省科技廳實驗室處(專項業務谘詢):彭丹,020-83163830
省科技廳資統處(綜合性業務谘詢):王磊,020-83163834
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項目管理谘詢):鄭偉鴻(科技基礎條件建設),020-83163476;何碩楠(科技期刊建設),020-83163479;羅俊博(概念驗證中心),020-83163844
業務受理(係統技術支持):020-83163930、020-83163338
附件:
1.2025~2026年度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項目申報指南.pdf
2.2025~2026年度廣東省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設項目申報指南.pdf
省科技廳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