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報 |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外國專家局)關於組織申報2025~2026年廣東省海外名師項目的通知
粵科函智字〔2025〕790號
省直有關部門,各地級以上市科技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實省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和“1310”具體部署,圍繞構建“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鏈,著眼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加快推進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促進吸引集聚一批大師、戰略科學家、一流科技領軍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高技能人才,現組織開展2025~2026年廣東省海外名師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必須依法在廣東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具備良好基礎和合作渠道,內控管理製度完善,能為項目實施提供必要條件和資金保障。
(二)申報單位應根據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及所需證明材料,且保證項目內容真實可信,不得誇大自身實力與技術、經濟指標。各單位須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並提供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函。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報人或申報單位不得進行申報或通過資格審查:
1.申報單位項目未經主管部門組織推薦的。
2.申報人在財政專項資金審計、檢查過程中發現重大違規行為的;有尚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的。
3.不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或存在其他不適合資助情形的。
4.同一項目通過變換項目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複申報的。
5.不受理尚未完成的“海外名師”項目重複申報。
(四)申報單位可適度對人才來粵開展交流合作進行宣傳報道,營造良好氛圍。
二、有關說明
(一)項目考核不對論文發表、專利申請、專著出版、產品生產、申報科研項目、形成科研成果等作出硬性要求。
(二)經費采取“包幹製”。項目經費一次性下達申報單位,由申報單位專賬核算。
(三)財政經費用於資助海外名師的往返國際旅費,工薪補助(含講課費、谘詢費),專家補貼、工作期間的食宿交通費。
(四)項目若不能按要求正常實施,則按有關程序收回相應財政資金。
三、項目要求
(一)支持內容
項目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文化藝術體育單位、企業等把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卓越工程師、大國工匠等海外名師、名家、名醫、名匠、名人“請進來”,來粵短期開展科技、教育、人文、醫療衛生、文化藝術、管理、體育等方麵的實質性交流合作。
支持重點包括:支持雙方在製造業、生態環境保護、工程建設、技術轉移、成果轉化等領域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支持雙方在科學研究、科技創新治理、科學倫理道德建設、科學技術普及、知識產權國際運營、科技中介服務、國際經濟法律實務、人力資源服務等領域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支持雙方在語言文學、曆史學、哲學、政治學、經濟學、法學、倫理學、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教育學、管理學、新聞學、藝術學、設計學、圖書館學、體育學、考古學等人文社科領域開展國際交流合作。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條件。
(1)依法在廣東省內設立,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文化藝術體育單位、企業等)。
(2)具有明確的國際或區域交流合作需求和工作計劃。
2.申報人條件。
申報人應為申報單位中方在職人員,並具有組織開展相關工作的能力。
3.來粵海外名師條件。
來粵海外名師,應是在境外任職或從事專業研究、專業創作的專家學者,其身份主要包括:對華友好的外國國籍人士,取得國外長期居留權且長期在國外生活的愛國海外華僑以及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和台灣地區居民。此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相當於副教授及以上職務的專家學者。
(2)在科技、教育、人文、醫療衛生、文化藝術、管理、體育等領域的國際知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3)在知名企業擔任高級職務(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4)廣東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緊缺的其他各類人才。
(三)工作要求
1.申報單位、申報人應對擬邀請的海外名師相關情況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符合國際慣例和我國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2.批複立項後,申報人應當按照計劃實施,海外名師在粵行程安排應當科學合理,舉辦講座報告、學術會議、文藝彙演、體育表演或進行考察交流、科學研究等,紮實推動所在專業領域國際交流合作。
(四)遴選方式
1.公開競爭。符合條件的單位均可申報,經專家評估評審,擇優支持。同一法人單位同一年度資助項目數不超過10(含)項。
2.項目庫管理。經評審後,擬立項項目按程序納入項目庫管理,視年度財政預算情況適時在2025年、2026年出庫支持。
(五)資助金額
邀請來自國外及台灣地區的“海外名師”項目每項資助5萬元;邀請來自港澳地區的“海外名師”項目每項資助3萬元。
(六)考核要求
項目執行時間應晚於本通知發布之日,並於2026年11月30日前執行完畢。項目按計劃完成後,申報單位應在項目完成後的一個月內,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及時提交以下材料作為項目結項依據。經省科技廳審核通過後,項目完成結項:
1.總結報告(包括執行情況、實施成效、績效信息統計表等,由申報單位報送)。
2.經費決算表。
3.證明海外名師來粵開展合作交流的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圖片2~3張,護照首頁、有效簽證頁以及出入境記錄頁)。
單位自行留存項目的經費支出明細賬、經費使用原始憑證等。
四、申報方式
(一)網上申報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事業單位通過“廣東省政務服務網”或“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關資料進行申報。
(二)平台注冊
首次申報的單位可在廣東政務服務網進行注冊後轉入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進行申報;或者由單位科研管理人員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注冊單位信息,獲得單位用戶名和密碼,同時獲得為本單位項目申報人開設用戶帳號的權限,申報人從單位科研管理人員處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信息後進行申報。已注冊的單位繼續使用原有帳號進行申報和管理。
(三)審核推薦
各級主管部門在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對申報項目擇優推薦。其中各地級以上市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應由地級以上市科技局(委)審核推薦;其餘省直等相關部門所屬企事業單位的申報項目,由主管部門審核推薦。
(四)網上申報時間
網上集中申報時間為2025年5月16日~6月16日,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6月21日。
(五)紙質材料報送方式
1.全流程在線申報,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2.待項目申報書狀態顯示為“已受理電子材料”後,項目申報單位需要在2025年6月30日前通過廣東省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台上傳簽字蓋章齊全的項目申報書。
3.項目評審評估過程中需要提供書麵材料的,由專業機構另行通知提交。
五、聯係方式
本專項按對應業務處室職責進行歸口管理,項目過程管理工作委托省betway亚洲官方 研究促進中心負責。
(一)聯係人及電話
1.省betway亚洲官方 研究促進中心(項目管理專業機構):
020-83163458
2.業務處室(政策谘詢):
引進智力管理處(科技人才處):020-83163682
3.網絡申報技術支持:020-83163338、83163469
(二)紙質材料報送地址
廣州市連新路171號省科技信息大樓1樓綜合業務辦理大廳(郵編:510033,電話:020-83163930)
附件:2025~2026年廣東省海外名師項目申報材料清單.pdf
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