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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申報 |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於202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

時間:2025-05-20 09:09 來源:科研管理部 【字體:

國科獎字﹝2025﹞4號

各有關單位、相關專家:

  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原則

  1.提名者應當堅持麵向世界科技前沿、麵向經濟主戰場、麵向國家重大需求、麵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務國家戰略需求、作出創造性貢獻的重大成果,特別是從0到1的重大科學發現和基礎理論創新、事關發展全局和國家安全的關鍵核心技術突破、搶占科技和產業發展製高點的戰略性、前沿性成果。鼓勵提名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電路、新一代網絡、先進材料、先進製造、新能源、生物醫藥、礦產勘探、生物育種等領域高水平科技成果。

  2.提名者應當提名真正作出創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僅從事組織領導、行政管理或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人,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首席科學家等領軍技術專家的除外。同一提名項目的候選者應當按照貢獻大小排序。對於曾擔任領軍技術專家的領導幹部以及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參評的,提名者應嚴格甄別其任職期間的科技成果。

  3.提名者應當堅持以德為先,以學術水平為重要標準,秉持科學精神,弘揚良好作風學風,按照規定對候選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風、廉潔等情況進行審核,候選人所在單位在征求相關紀檢監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做好審核把關。

  4.提名者應當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確保支撐提名的數據、指標、學術成果、候選者貢獻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完整屬實,並客觀反映學術價值、應用情況和經濟社會效益等。

  5.提名者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科技獎評審紀律“二十條”》等要求,自覺抵製“打招呼”“跑找要”等各種幹擾評審的行為,引導監督被提名者及所在單位恪守學術道德、遵守評審紀律,持續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評獎環境,維護評審公正性和嚴肅性。

  二、提名要求

  (一)專家提名

  1.提名資格。具備提名資格的專家(以下簡稱提名專家)包括: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

  (2)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下簡稱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3)2000年(含)以後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及以上,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及以上,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及以上項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下簡稱第一完成人)。

  2.提名條件。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範圍內進行提名。每人可獨立或與他人聯合提名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每人可獨立提名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

  (2)院士:3人可聯合提名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人僅為1人的國家自然科學獎或國家技術發明獎通用項目可由1名院士獨立提名。

  (3)第一完成人或院士:5人可聯合提名1項國家科學技術獎。

  3.提名專家年齡要求。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年齡不受限製,院士年齡不超過75歲(1950年5月31日以後出生),第一完成人年齡不超過70歲(1955年5月31日以後出生)。

  4.回避要求。提名專家不得作為本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候選人,不得參加本人提名項目的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活動。聯合提名時,與候選人同一法人單位的提名專家不得超過1人。涉及國家安全的保密項目(下稱專用項目)僅由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中央軍事委員會科學技術部門或地方政府提名,不接受專家提名。

  (二)單位提名

  1.提名資格。符合條件的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和組織機構可以提名。

  2.提名要求。提名單位應當建立規範的遴選機製,按照要求擇優提名。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每個提名單位提名數額不超過2人。

  (2)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以下簡稱三大獎)。各提名單位嚴格在提名數額(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中查看,數額為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總數)範圍內進行擇優限額提名,提名前以適當方式征求不少於5名相關專業領域專家的意見。組織機構原則上在本學科、本行業範圍內限額提名,有關部門原則上在本部門、本係統範圍內限額提名,地方政府原則上在本地區範圍內限額提名。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提名數額不限。

  (三)候選項目(人選)的基本條件

  候選項目(人選)必須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國家科學技術獎提名辦法》的有關要求,以及以下具體條件:

  1.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專著)應當公開發表滿3年(2022年5月31日前),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應當完成整體技術應用滿3年(2022年5月31日前)。

  2.同一候選人或同一科學技術內容不得被重複提名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基金支持的項目,項目須完成整體驗收。

  4.專用項目的相關內容應當在提名前已定密,並須提供相應的定密文件。

  (四)不得提名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關個人、組織不得被提名國家科學技術獎:

  1.危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體健康、違反倫理道德的;

  2.有科研不端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禁止參與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活動的;

  3.被依法列為嚴重失信主體聯合懲戒對象且處於聯合懲戒期的;

  4.受到黨紀處分或者政務處分並處於影響期的;

  5.其他依法被禁止參與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活動或者有科技部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提名程序

  1.提名申請。

  (1)專家提名的,由主責專家(聯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專家)通過本人電子郵件向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獎勵辦)提出申請,並同時抄送其他提名專家和項目聯係人。申請格式見《國家科學技術獎專家提名申請表》(附件1),電子郵件標題為“專家提名申請表”,附件標題為“專家提名申請表-獎種-所有提名專家姓名”。獎勵辦收到申請後3個工作日內回複提名者,經審核符合提名要求的,發送提名號和密碼。提名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10日。

  (2)提名單位提名的,在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中自行生成各獎種提名號和密碼。如提名專用項目,需聯係獎勵辦確認提名號和密碼。

  2.提名公示。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和三大獎候選者所在單位及提名者應按要求進行提名公示,接受監督。

  (1)公示方式。候選者所在單位應在本單位範圍內進行公示。提名單位提名的,應通過網絡或書麵進行公示。提名專家提名的,按照屬地化原則,由候選者(第一完成人所在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

  (2)公示內容及時間。公示內容需按照《202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附件2)的要求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完畢且不影響提名的,方可提名。

  (3)上傳或報送要求。公示情況須在網絡填報截止前上傳到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其中提名單位上傳提名單位公示情況,提名專家上傳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主管部門協助進行提名公示的情況。候選者所在單位公示情況提交給提名單位、提名專家。專用項目的公示情況以書麵形式報送獎勵辦。

  三、提名書填寫要求

  提名書是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請提名單位、提名專家按照《202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要求,客觀、如實、準確、完整填寫。

  提名通用項目的提名者可以於2025年5月23日起憑提名號和密碼登錄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在線填寫、提交。提名專用項目的提名者需通過單機版提名係統填寫(2025年6月10日前聯係獎勵辦),不得通過網絡填寫和提名。

  四、提名材料報送要求

  (一)專家提名

  紙質版提名書原件1份。

  (二)單位提名

  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報送提名材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提名單位應是人民政府或辦公廳發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應是主管科技獎勵的有關機構發文,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應是部或辦公廳發文,組織機構應由法人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報送的材料包括:(1)提名函1份,內容應包括提名項目公示情況及結果、《國家科學技術獎單位提名彙總表》(附件3);(2)紙質版提名書原件1份;(3)如提名專用項目,同時提交提名書及彙總表的電子版,統一刻錄在1張光盤上。

  (三)報送方式

  通用項目提名材料通過EMS郵寄或工作人員報送獎勵辦。專用項目提名材料須按照保密要求由專人報送獎勵辦。

  (四)其他情況

  1.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需要候選人所在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或原定密機關、單位出具提名材料保密審查意見,明確提名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或已脫密。保密審查意見須加蓋候選人所在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或原定密機關、單位公章。以上證明隨提名材料一並提交。

  2.對於通用項目,如提名書項目名稱與公布名稱填寫不一致,提名單位應在提名函中說明。

  3.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科普類項目須提交2套科普作品。

  4.提名單位、提名專家對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回避專家申請表》(附件4),詳細說明申請回避的理由,提供證明材料並加蓋提名單位公章或提名專家簽名。

  五、提名時間要求

  (一)網絡填報截止時間

  為了保障網絡提名工作的順利進行,分類別確定各提名單位、提名專家網絡填報截止時間,具體要求如下。

  1.組織機構、提名專家,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截止。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2025年6月30日下午14:00截止。

  3.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2025年6月30日下午18:00截止。

  (二)提名材料報送時間

  2025年7月1日至4日。

  六、聯係方式

  通用項目谘詢:010-58881078,010-58881079

  專用項目谘詢:010-58884392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更新:010-58884344,電郵發送至nostaxxc@mail.nosta.gov.cn(標題“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更新”)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綜合業務管理平台:https://gjj.nosta.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複興路乙15號

  報送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蜂窩中路3號219室(通用項目),北京市海澱區複興路乙15號B452室(專用項目)

  收件人: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二處(請注明“提名材料”)

  郵政編碼:100862


  附件:

  1.國家科學技術獎專家提名申請表.doc

  2.2025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手冊.doc

  3.國家科學技術獎單位提名彙總表.doc

  4.回避專家申請表.doc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

  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