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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申報 | 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學術會議項目指南

時間:2026-06-05 15:26 來源:科研管理部 【字體: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和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FDCT)簽署的合作協議及後續達成的共識,NSFC將支持內地科學技術人員赴澳門參加學術會議。

  一、學術會議基本情況

  會議名稱:化學生物學驅動的中藥創新研究國際會議

  主辦單位:澳門科技大學

  會議時間:2026年11月16-19日

  會議議題:

  1.中藥藥效物質分析的新技術與方法

  2.中藥活性成分作用機製的化學生物學分析

  3.中醫濕證相關中藥複方創新研究

  4.AI和多組學技術賦能的重要新藥發現與創製

  二、項目說明

  (一)項目類型

  本項目屬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

  (二)資助領域和申請代碼

  資助領域為生命科學領域、醫學科學領域及其相關交叉科學領域。

  申請代碼1須為C、H或T下屬代碼。

  (三)資助內容

  資助經費包括參加學術會議所需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辦理費用、赴澳門交通費(經濟艙、高鐵二等座)、會議注冊費(不超過4500澳門幣)、食宿和當地交通費用等。為加大對內地青年科學技術人員赴澳門參加學術交流活動的支持力度,本項目除申請人外,還可增加1名所依托在研基金項目青年參與者參與申請,資助內容同上。

  本項目無間接費用。

  (四)資助規模

  擬資助約15項。

  (五)其他

  會議主辦方將為獲得資助人員出具會議邀請信。

  三、申請人條件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管理辦法》,依托單位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此合作交流項目:

  (一)正在承擔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二)正在承擔3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的參與者且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者博士學位,或者有2名與其研究領域相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科學技術人員推薦,並應當經基金資助項目負責人同意。

  (三)更多關於申請人條件的詳細說明請見《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限項申請規定

  (一)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受“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限為2項”規定的限製。

  (二)不受“申請人同年隻能申請1項同類型項目”規定的限製。

  (三)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NSFC-FDCT合作交流項目,合計限1項。

  (四)《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製。

  五、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在填報申請書前,應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和《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的相關內容。

  2. 申請人須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係統(https://grant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係統,進入後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麵,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麵。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

  (3)點擊“出國(境)參加雙(多)邊會議”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麵,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DCT(內地-澳門)”,然後按係統要求選擇依托的基金項目後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麵。

  3.申請書填寫說明

  (1)申請書項目名稱為“赴澳門參加化學生物學驅動的中藥創新研究國際會議”。

  (2)申請書中的合作起止日期請填寫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申請人應在項目申請書中闡明其研究基礎和方向與本次學術會議的聯係,並提供報告題目和摘要。其中報告題目還需填寫在被錄用論文名稱一欄中。

  4.預算編報要求。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申請須知中預算編報要求的內容,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編製說明》的要求,認真如實編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預算表》。

  5.申請材料要求。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在線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申報預算的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審核。本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範圍,依托單位應當在申請截止時間前通過信息係統逐項確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

  關於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提交等事宜,請參照《關於202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執行。

  項目獲批準後,需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並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版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三)項目申請接收。

  信息係統在線申報截止至2026年7月10日下午16時。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將不予受理,如有疑問,請致電聯係。

  六、聯係方式

  電話:010-62328256,62326943

  傳真:010-62327004

  郵箱:hmt@nsfc.gov.cn

  信息係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2026年6月4日